促更新,强效能|中关村产业研究院助力《北京市老旧厂房更新导则》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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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9-10

3月25日,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发布《北京市老旧厂房更新导则》(以下简称“导则”),明确了导则的适用范围、老旧厂房和更新项目的内涵、更新导向、更新流程以及规划支持等。导则的出台,将有效指导我市开展老旧厂房更新改造工作,补齐城市功能短板,实现存量空间资源提质增效,提升高精尖产业承载能力,加快推进新型工业化,助力北京高质量发展。

在导则编制过程中,中关村产业研究院积极组织团队力量,协助市经信局开展老旧厂房调研,梳理分析全市老旧厂房现状特征,开展导则前期资料的搜集、分析与总结,形成相关建议,打造了研究院服务北京城市更新的又一品牌产品。导则主要内容如下:

一是明确《导则》的适用范围。《导则》适用于全市范围内的老旧厂房更新改造活动。使用对象为相关政府部门、物业权利人、更新项目实施主体、运营管理人员及参与老旧厂房更新的勘察设计、建设施工、金融机构等单位。原有老旧厂房已更新为其他用途,且已改变规划使用性质,再次开展更新改造的项目,不适用本导则。

二是明确老旧厂房和更新项目的定义。老旧厂房为存在消防安全环保隐患等问题,或利用效率较低或者闲置的工业厂房、仓储用房及相关存量设施(利用效率较低是指当前老旧厂房空置、闲置面积超过建筑面积的50%,或者当前的产出水平低于所属区产业项目准入标准)。老旧厂房更新项目为根据新的使用需求对现存老旧厂房采取的内部装修、局部翻建、改建、扩建、拆除重建等更新改造行动的建设工程,或者根据规划功能调整对现存老旧厂房拆除,用以补齐城市功能短板,满足交通市政条件预留、“三大设施”设置、绿地及开放空间等需求的项目。

三是明确老旧厂房更新导向。五环路以内和北京城市副中心的老旧厂房可根据规划和实际需要,引入产业创新项目,补齐城市功能短板;五环路以外其他区域的老旧厂房原则上用于发展高端制造业。推动各区引进项目要结合全市产业布局、各区产业定位,聚焦高精尖产业领域,进一步细分优势赛道,实现高端化、特色化发展。面向重大前沿技术和未来产业领域,实现前瞻布局和探索发展。

四是明确老旧厂房更新流程。《导则》将老旧厂房更新流程分为两类,一类是在不改变规划用途的前提下,对老旧厂房进行拆除重建的,实施主体根据自身需求,可以按照新建项目走备案、规划许可、施工、竣工验收等流程实施;一类是按照城市更新项目流程开展,实施流程分为前期工作、手续办理、后期监管等三个阶段。其中,前期研究分为项目申报、列入计划、实施方案编制、联合审查、签订协议等五个步骤。以上两类流程均依据已发布政策确定的流程,合法合规。

五是明确老旧厂房更新规划支持。一是老旧厂房更新可根据实际需求,配建配套服务设施,配建配套服务设施地上建筑规模不超过更新改造后地上总建筑规模的15%;二是老旧厂房更新在符合规范要求、保障安全的基础上,可以经依法批准后合理利用厂房内部空间进行加层改造;三是更新改造项目增设必要的楼梯、风道、无障碍设施、电梯、外墙保温等附属设施和室外开敞性公共空间的,增加的建筑规模可以不计入各区建筑管控规模。

政策原文及图解链接:https://jxj.beijing.gov.cn/zwgk/zcwj/bjszc/202403/t20240325_360095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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